更新时间:2022.01.18
共同犯罪从犯处罚原则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对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处罚有下列规定:十六岁以上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岁以下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十六岁以下不给予刑事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适用的原则是比较多的,包括从宽处理的原则、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等。
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已满16不满18周岁,或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严重暴力性犯罪、贩毒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以及12-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严重暴力性犯罪致人死亡或严重残疾,且手段特别残忍或情节恶劣并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比照所犯
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标准为: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和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犯特定罪名的,应当负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成立共同犯罪,或者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分清作用予以处罚: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也有可能成立胁从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能否从
刑法数罪并罚原则有: 1、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 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3、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
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导致犯罪没有得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
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处罚为:对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