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我国没有“父债子偿”的法律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是特定的人,由于负有债务的父亲是特定的,子女虽与其有血缘关系,但不是特定的责务人,对债权人当然不负有义务。因此父债子还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但父母去世遗留的债务,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应当用遗产
根据规定,以下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2、
债务转让在法律中的具体规定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转移后新的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对于对方不履行的行为,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债务人死亡之后,由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债务。因为我国法律中的继承不仅是继承其财产,也要继承其债务,实际上是要先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债务。但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不愿意继承的,则债权人能够获得的清偿金额就是债务人的遗产。
法人去世不影响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原属于企业的欠款和贷款仍然有原企业承担。由其遗产承担,而后由其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如果债务是法人代表个人所欠,那么就应由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债务属于公司法人,那么就要由公司的财产进行偿还。
死亡后的债务用其遗产偿还。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
法人死了债务的解决办法如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死亡,由其遗产承担,在遗产范围内由继承人承担。股东大会可以召开,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清偿,个人债务以继承方式清偿。债权债务关系实质上是债权债务的司法关系,两者不会单
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为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人债务人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此时债权债务终止。一般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
债务人死亡的,个人债务原则上应当在个人遗产范围内清偿。我国民法典规定,个人遗产中除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外,其余部分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足部分继承人愿意清偿的可以代为清偿,不愿意的,不
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作为妻子,应承担还款的责任。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死者的子女也应承担债务。 “父亲的债务儿子还”是社会生活中的传统观念。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应区分不同的情况。 如果仅仅是因为父亲无力偿还债务,就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孩子偿
借款人死后债务还是要清偿的,根据我国新生效的民法典,在借款人的继承人分割遗产前,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和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的继承人协商还款事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收集好证据及时起诉。在继承人还是拒绝清偿,建议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