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
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
专利复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并说明理由,以及相关证据。请求人可以在复审请求时修改专利请求书,但是修改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复审通知书的缺陷。
专利复审的流程主要有:第一,申请启动专利复审程序。第二,专利复审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进行前置复审。第三,专利复审决定的作出。如果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那么可以自收到通知之
专利复审期限具体为自收到驳回专利申请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来说是:第一,如果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那么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第二,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复审后,
专利驳回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专利驳回通知书; 3.专利复审请求书; 4.修改专利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必须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取保候审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执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办案单位认为取保候审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