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 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
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法人的特征包括以下这些: 一、法人不是人,而是一种社会组织。 二、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四、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执法包括主动性、广泛性、具体性和强制性,具体如下: 1、主动性,行政执法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活动,它必须依职权积极自觉地采取行动,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进行行政执法,否则,就可能失职或是玩忽职守。这是行政执法不同于行政司法的一个
行政执法的原则具体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以及效率原则、责任原则、诚信原则。
行政执法的原则包括依法行政原则;讲求效率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执法所含有的特征是行政执法主体具有主动性、应变性;行政执法对象具有广泛性;行政执法内容具有多样性,具体性;行政执法的实施效力具有单方意志性、强制性。
行政执法程序的主要制度: 一、听证制度; 二、信息公开制度; 三、说明理由制度; 四、阅览卷宗制度; 五、行政协助制度; 六、管辖制度; 七、证据制度。
按照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可以将行政执法行为划分为行政处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来划分,行政执法行为分为要式的行政执法行为和不要式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是指部分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行政法规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这些活动都是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例如工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税务机关收税等。执法就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执法由行政机关和司法两个部分组成。狭义的执法就是
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执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强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从体系结构上看,行政执法主要分为:政府的执法、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 1、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事务; 3、行纪合同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 4、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直接受该合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