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是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的,若出现了应当对其进行拘留的法定事由的,即应当进行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情形的,可以先
刑事拘留不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批捕的,刑事拘留
被刑事拘留是不用得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可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只有实行逮捕才需要获得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批准。如果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被刑事拘留不需要得到检察院批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若是拘留后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检察院批捕还需要进一步审查。
刑事拘留不是必须要30天。刑事拘留只是对应当逮捕的人在申请批准逮捕期间采取的临时措施,并没有固定的期限。可以是一天、两天、三天等。 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期限最长是三十天,加上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只有对流窜
刑事拘留多久报检察院: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需要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是没有权利执行刑事拘留的,如果是检察院采取的刑事拘留的,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移送相应的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
如果是公安机关拘留,且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如果是检察院直接受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在特殊情况下
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中间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 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