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根据法律规定,介绍贿赂罪要追究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行为人构成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情形。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客观上行为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 2、行为人构成介绍贿赂罪既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贿人实施行贿行为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直接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正常管理的工作的秩序。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在犯罪主体上,受贿罪的共犯,无论是帮助犯或者教唆犯,都要依附于受贿人的,不能独立存在;但是介绍贿赂罪的主体,不依赖于受贿和行贿方的第三者。 2、在主观方面上,受贿罪的共犯的目的在于用权力来换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
介绍贿赂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介绍贿赂罪是指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
普通的介绍两个人互相认识,不算介绍贿赂罪,但如果明知道这个人是要通过行贿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中谋取利益,还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或者提供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介绍贿赂罪。
根据刑法第392条规定,介绍贿赂罪是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88条,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上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
1、行为人构成介绍贿赂罪既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直接扰乱国家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