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9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主体是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多次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多的;因受贿或者索贿而放行他人出入境的等等。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主体是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法院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刑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在十人以上的;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等。
偷越国边境罪的处理办法:构成该罪的,对行为人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但如果行为人是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而偷越国边境的,则处一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1条),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
偷越国边境罪会判刑。如果情节严重的,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判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越国(边)境罪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偷越国(边)境罪,指的是违反国境或边境的管理法规,违反出入国境或边境的管理制度,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或者不在规定的地点,抑或采用欺骗的手段蒙混,从而跨越国境或边境。国境,是我国和邻国的交界之处;而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