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购买的集体产权房协议有效。但是集体产权房是不能办理过户存在风险的,集体产权房的修建直接由区政府审批,不能到房管局进行登记,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并不能取得对房屋的完全的独立的所有权,不能办理过户。比如,在某些地方,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
通常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集体的土地上建筑的向社会公众销售的房屋。小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因而小产权房的购买者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反而构成违法。
房屋使用权购买协议无效。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用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予、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是房屋所有权四项基本权能之一。
私人签订的宅基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购买人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
一、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
周女士与李女士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李女士购买周女士位于朝阳某小区的一套住宅,李女士付258万元。合同签订时,李女士支付5万元定金,并约好下次付款时间。 待李女士依约再去付款时,周女士变卦了,称房子不卖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条例》指出,房屋交易的完成是基于买卖双方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转让手续,取得转让后的产权证书。违反《管理条例》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无效。因此,口头购买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通常情况下,宅基地购买协议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 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此,宅基地不可以随意地进行转让、或者是赠与给他人。 所以说,宅基地的购买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农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
我国民法典第469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的形式,或者采取口头的形式签订合同。而法律与行政法规明确要求需要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必须通过书面的方式订立。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限制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形式,实践中也经常出现双方通过口头的方式订
房屋买卖协议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就依法成立生效,然后就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步一步履行,直到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对于房屋买卖交易来说,卖方的义务是配合完成交房和过户手续,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房款。更多购房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