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2、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受
婚姻的效力有三种,可撤销婚姻的处理方式包括:如果受损害一方未行使撤销权的,应当认定为该婚姻关系继续合法生效。如果受损害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供其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另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
可撤销婚姻财产的处理: 1、双方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视为个人财产。双方继承和赠与的财产按个人财产处理。解除可撤销婚姻时,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份共同处理。婚姻被撤销后,双方有权要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自
可撤销婚姻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方式是: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有时间限制: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因隐
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处理如下: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撤销的婚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撤销。 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2、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一律应当以
可撤销婚姻离婚的办理:撤销婚姻有两种途径,一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
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 1、如果是被胁迫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该在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或者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2、如果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那自己在知道之后的一年内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处理方法: 1、被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只能向法院或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或者受到非法限制的人身自由1年内提出; 2、婚姻一旦被撤销,自始无效; 3、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备
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为: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也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