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已婚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不符合法律保护范围的,双方不成立婚姻关系,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到结婚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若户口本登记已婚可以携带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要
按照法律规定,“结婚”的法律标志是领结婚证,即法律婚。而没领结婚证,确实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客观上周边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夫妻的,往往双方还生育有小孩,这种情况是非婚同居关系。即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
第一,双方需要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要带齐相关的证件。第二,两人都需要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第三,双方需要在登记员的面前,并且亲自在该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下各自的名字或是按下指印。第四
离过婚再结婚的,是不需要离婚证的,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就可以。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补领结婚证登记日期不会改变。补领结婚证可以去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去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之后认为符合规定的,会补发给结婚证。
如果一方是本地人,另一方是外地人的,可以在本地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的,则不能在本地办理结婚证。因为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外地人如果把户口迁到了上海,就可以在上海办结婚证;如果没有,就不行。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一定要在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和领取,不能在异地领取。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人是外国人另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结婚证只能在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
外地人如果把户口迁到了上海,就可以在上海办结婚证;如果没有,就不行。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一定要在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和领取,不能在异地领取。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人是外国人另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结婚证只能在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的办理一定要在男女双方的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若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地人,且不具备北京户口,那么是不能在北京领结婚证的;若当事人双方中,有一方为北京户口,一方为外地户口,那么就可以到北京的结婚
看情况,如果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因为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否则无法办理。
可以到另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均为天津人则只能在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天津市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面
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结婚证办理是需要双方带上相关资料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证的,若其中一方户口在本地,就可以直接在当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办理登记;若双方都非当地户口,就需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才可以办理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