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一般而言,公司合法注销了,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不存在了。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
公司变更前的债务,可以这样处理: 1、公司是合并的,那么变更前的债务是由变更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的,由后面的公司进行偿还; 2、公司是分立的,变更前的债务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偿还债务,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
公司的债务纠纷应当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应由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 2、到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到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
公司变更法人后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因为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作出变更决议后应当在三十日内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
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处理,不因合并而归于消灭。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分公司的账在总公司的,应当并入总公司处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目,处理内部往来款。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全部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也就是说,公司应该分割财产和债务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前的公司要,也可以向分立后的公司要,也可以同时向这两个公司要。 首先,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其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
公司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破产债务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公司破
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一般不需要负责。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对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公司法人人格的体现,也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股东与公司是完全独立、分立的民事主体,股东的资产不属于公司资产,所以,公司债务不能要求股东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