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 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3、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安全许可证的办理地点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上述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
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单位满足施工条件后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并且也是以后办理房产证的材料之一,如果一个建设项目没有施工许可证,是属于违章建筑,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一般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单位即甲方向工程所在地的住建局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由住建局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为: 1、施工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准文件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一天内制作结果通知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