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4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
构成虐待罪的条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
虐待罪的构成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
虐待罪的处罚标准: 1、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受害人受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种罪,只有被告知才能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被告知,或者被迫威胁不能被告知的除外。对未成年人、老年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被监管的人进行体罚虐待,往往施用肉刑,捆绑打骂,侮辱人格,进行精神折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认定为虐待罪。 所谓情节恶劣就是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长;虐待行为的次数多;虐待的手段残忍;虐待行为造成严重后
虐待俘虏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是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虐待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被我方俘获的敌方武装人员及其他武装部队服务的人员的行为。主体为对俘虏有管理责任的军职人员,或者其他军职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虐待俘虏的行为
虐待部署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是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具有上下级隶属关系; 2、客体是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且主要是对俘虏有管理责任的军职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军职人员。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虐待俘虏的行为破坏了俘虏管理秩序,将会对我军作战造成危害,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虐待俘虏的动机多为义愤、敌意和报复心理,不论出于何种动机,情节恶劣的均构成虐待俘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