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本罪在主观上是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犯罪记录又称为“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及相关国家机关。犯罪记录不管经过多久时间,都不会消除,它会一直伴随着个人。 根据刑法
少年12岁以上的,就需要对部分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满十二周岁的,才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在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了海关的管理规定,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和检查,通过非法的手段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我国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境的行为。 珍贵动物,指的是中国特产的稀有珍贵动物、及虽然不属于中国的特产动物,但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