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如果期满没有起诉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有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及时结束。
劳动争议仲裁能反诉。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有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是没有追诉期限的,但是有仲裁时效期间,是一年。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则可在十五日内去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恢复劳动关系,除出现可撤销的情形,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生效。以下情形仲裁裁决可撤销: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其他。
劳动仲裁的撤诉按照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自己申请撤诉,一种是按撤诉处理。按照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
对劳动仲裁不服应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但须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劳动争议为以下两种: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
劳动仲裁在开庭前5天可以撤诉。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若是开庭之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