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婚姻登记程序违法,婚姻并不必然无效。只有存在以下情形,婚姻才必然无效: (一)未到法定婚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重婚。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未领结婚证的孩子可以登记户口。首先要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部分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缴费收据。缴费后,携带相关材料和缴费证明,即可到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
我国的无效婚姻不能登记。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
双方未亲自办理婚姻登记,但取得证书的,婚姻有效,但是存在瑕疵。因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且符合结婚的其他实质要件,此种情形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婚姻。
没登记有孩子一般不用离婚,不能认定事实婚姻的,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可以认定为1994年2月1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的,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况。有下列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存在重婚的情况的。 2.双方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一方或者双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 4.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
在我国,双方结婚登记之后,在法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可撤销原因主要是指因胁迫而结婚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进行隐瞒的情形。法律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
婚姻登记不可以在异地办理。 1、当事人结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婚姻登记; 2、离婚登记还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能异地办理。 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婚姻无效有记录。无效婚姻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相应裁判,而生效裁判是会有记录的,且无效的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
离婚不需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只要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