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事实婚姻解除了可以登记结婚。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遵守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在合法的情况的,事实婚姻解除了是可以跟另一方结婚登记的。
冒名登记的婚姻只要不存在胁迫情形的,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离婚后可以分财产。 离婚后分财产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
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是可以开户籍证明代替户口本的,还需要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对方的户口本原件才可以办理结婚证的。一般是可以直接拿着户口本去的,是可以办理的。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都需要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婚姻无效但是进行登记了的也是有记录的,一般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形主要是: 1、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婚行为的; 2、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结婚的双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情况。
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形有婚姻当事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老人再婚子女不同意是可以登记的,老年人有婚姻自由的权利,老年人二婚不用征求子女同意,可以自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子女无权干涉老人的婚姻自由,如果过分干涉,老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子女,也可以向公安局投诉。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
未登记而同居婚姻没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证,才是确立了婚姻关系,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
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