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东会议决议是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表决后作出的最终决定。普通决议是对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事、审计师或者清算人,决定其报酬,分配公司盈余、股息、红利等。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特殊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
股东会决议重点在于记录通过股东表决的会议内容。股东会决议需要就决议内容作出会议记录,一般需要包括:会议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性质、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需要对决议通过的内容进行列明,最后需要由参与表决的股东签名,并注明决议日期,盖
(一)、重新调整经营管理机构人员。 1、免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XXX职务,同时任命XXX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XXX身份证: 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2、免去公司经理XXX职务,选举XXX为公司经
一般是没有固定的限制范文,但是可以参考下面这篇股东决议范文 xx有限公司股东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1年x月x日,在x召开。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
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增资的总额
首先,指的破产是公司没钱了,还是进入破产程序的破产?如果进入破产程序,可以申报债权要求用公司破产财产清偿。另外如果股东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话,要尽快锁定个人财产,向个人追偿
股东会任免董事决议是指,股东召开股东会,就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事项进行表决,作出的最终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一般情况下任免董事需要召开股东会。但是如果股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