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起诉离婚起诉的地点如下: 1、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
一般而言,起诉离婚应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但被告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若另一方想要起诉离婚,也可以在被告一方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也是会受理的,但是,需要提供被告一方在外地经常居住满一年的
起诉离婚的,具体法院管辖具体如下: 1、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有以下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其离婚案件是属于民事诉讼案件的,由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中规定起诉离婚一般应当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没有固定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
诉讼离婚应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我国关于离婚的诉讼去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居住在国外要离婚,应该在定居国的法院起诉。但如果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且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在我国境内的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在其管辖范围内接受起诉的,并不会颁发离婚证。离婚证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