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驰名商标只能在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由行政机关或法院进行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司法认定应当提供的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
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司法程序: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进行主张,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对商标的驰名情况依法作出认定。
目前,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定。 二、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三、通过人民法院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程序: 1、商标申请人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例如,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相关材料; 2、商标局依法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并予以公告。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认定如有以下内容:如果在注册期间发生争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该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同时还要考虑以下的因素: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中华人
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对于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主要根据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等因素考虑。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 1、驰名商标所有权人向商标局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2、商标局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由商标局核准认定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