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企业破产的条件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或者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
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法院受理,法院审理,破产清算。
破产程序的终结,有三种情况: (一)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应当终结破产程序。 (二)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再进行破产程序已毫无意义。这时,应由清算组
企业破产终结的情形有: 1、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2、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3、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 4、破产人财产分配完毕。
企业具备下列任何一种条件即可申请破产重整: 1、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3、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合伙企业破产规定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法规定,有以下内容: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其他。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如下: 一、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二、法院受理后指定财产管理人; 三、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 四、制定和批准债务人的重整计划草案; 五、重整程序开始,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 六、执行完毕,企业恢复正常运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
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还是应当清偿的。 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但是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就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
依法律规定,债务人破产,还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被受理时视为已到期。此时由于债权已经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同时还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在债权人同意或者法院裁决,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永久
企业破产后,先赔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顺序赔偿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拖欠的税款、以及普通的欠债。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在公司注销后,就可以不再偿还。
债权债务补偿的财产范围: 1、合同承担:所谓合同承担,是指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将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移交给第三方; 2、合同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3、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除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