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 根据本条规定,徇私徇情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是依法享有侦查、控诉、起诉、审判等权力的司法工作人员。犯罪客体是损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司法机关的权威,破坏法治建设。犯罪客观方面是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故意让他被起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
徇私枉法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1、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2、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
因公徇私枉法不构成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出于徇私、徇情动机,造成错押、错捕当事人的,一般不构成犯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
拘役期限最低是一个月。根据法律规定,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至六个月。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在其居住地附近就近执行,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期限最短为一个月。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适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刑具有哪些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
拘役期限最少是一个月。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请托人如果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参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的行为,则构成徇私枉法罪的共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上表现为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明知无罪的人被起诉、明知有罪的人被故意包庇、不被起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废判决;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