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8
女职工怀孕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即使你怀孕,公司也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有在拥有充分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时,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举证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如下: 1、协商解除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2、办理交接手续; 3、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怀孕期间违纪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违法解约,应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进行赔偿。即女职工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届满一年,就向其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一般不可以。但女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
妇女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