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作的判决、裁定,不可以
因特殊情形不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必须提供特殊情形存在的证据。有些工伤认定案件中,因没有有权机关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醉酒”、“自杀”等特殊情形的认定意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往往以无相关认定意见,无法判断是否属于特定情形为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2、当事人申请再审,应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
死刑案件和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除审理在全国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及相关法律,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除一部分简易案件实行独任审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及6个巡回法庭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以下实力: 1.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3.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4.保障中国
回避制度。即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于他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的法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有权提出申请回避;上述人员,如果认为自己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需要回避时,也应自行回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要注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