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同时共存。工伤为第三人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申请侵权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工伤经赔偿后,如果工伤损害是由于侵权行为导致的,可以再起诉侵权人,要求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上班期间误伤工友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误伤工友属于意外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轻微工伤可以赔偿,受害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得到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工伤赔偿后,不能主张侵权赔偿。如果当事人的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工伤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一般只能选择一个。
可以。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社会保险法范畴,带有“公法”性质,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导致伤害时获得必要救济,防止其陷人生活困境。而侵权赔偿实
当事人在申请工伤赔偿后,在不重复的赔偿项目中还能主张侵权赔偿。如果当事人已经获得第三人的侵权赔偿的,对工伤赔偿项目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不再进行支付。
国家赔偿有时限要求。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则不计算在内。
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禁止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可以同时获得的情况下,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法理论,受害者因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同时符合工伤时,受害者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更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者的请求权基础
工伤可以要求下列赔偿: 一、造成一般伤害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残疾的,在一般伤害的基础上还有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
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
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后如果仍然无法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工伤职工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但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对工伤赔偿项目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先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不影响侵权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人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