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判决离婚后,就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效力。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
可以不用。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
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我国法律规定了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同离婚证在夫妻关系解除上有相同的证明效果。
补办婚姻证不一定要前往当地民政局,还可以前往另一位当事人所在的民政局。根据法律规定,因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需要补办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所以补办婚姻证
离婚需要携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寸照、离婚协议书等,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会收回。办复婚手续和初次结婚登记差不多,需要到民政局领取新的结婚证。 复婚时候,双方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申请办理结婚证民政局会在双方离婚证上盖个戳记,把离婚证发回双方当事人,不会收走离婚证。
到民政局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并提出登记申请; 2、对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通知缴费,并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携带以上资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户先对双方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符
民政局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书; 5、双方的结婚证。其中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
到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证件具体如下: 1、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的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一份查档证明; 3、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要带三份; 4、夫妻双方的免冠证件照。 一、诉讼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需要带下列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