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后,应当将和监视居住有关的法律文书、材料以及被监视居住人,交付被监视居住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由县级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措施解除之后,并不意味着已经结案了,人民检察院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对其进行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
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条件:被监视居住人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被监视居
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
监视居住的实施依据是什么?关于监视居住的法条有哪些?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
侦查期间不可以多次监视居住。如果嫌疑人是嫌犯罪,那么在整个侦查期间有可能对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是有一定期限的,通常这个期限是只能够在六个月之内,如果是经过审查发现嫌疑人没有作案的具体证据,
依法行政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下面几点: 第一,在主体上,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而不是对行政相对人的要求,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行政义务; 第二,依法行政当中的“行政”指的是国家行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