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有: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没有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没有及时到案; (四)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不算刑事处罚,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
以下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
取保候审措施不会自动解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被判实刑的情况不多。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案件,大部分都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很轻的刑罚,或者可能不会被判刑,公安机关并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向检察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实践中大部分取保成功的案件,由于情节轻微或者根本不构成犯罪,
刑事案件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累犯一般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
1、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讯一般是核实案情,而被取保候审人应及时到案。 2、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安司法机关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为了调查案件,司法机关可以传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