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1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应当包括医疗费的单据,医院治疗诊断书,病历,伤残鉴定结果等,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其应当负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责任。
提出索赔应出具以下材料: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等等。
需要下列单据: 1、出险通知书、保险单、索赔申请书、肇事司机的详细事故经过报告。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 4、车辆及有关财产的修理、材料、施救费用的正式发票及清单。车辆全损时要提供车辆原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
请求误工费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包括 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是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并提供受害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需要下列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伤残鉴定结果。 4、医院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其他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的赔偿需提供这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证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3、证明赔偿事项的证据。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提供的证件: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
交通事故索赔要提供的证件如下:事故通知书、保险单、索赔申请书;公安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医疗费发票、抢救费文件、住院证明、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工资证明等证件或材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
发生交通事故,被害人索赔需要的证据包括: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以及购买一些营养费或者残疾辅助器具发票、事故认定书等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证据包括: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票据及证明材料; 3、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公安机关作出的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3、在公安机关调解时,双方经调解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 4、经公安机关调解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提供的证件: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