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不能强制执行,但符合条件可以强制拆迁。法院执行或是强制执行,都可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含其个人财产)进行执行,申请执行后,未执行清楚的,只要不出现被执行人死亡等终结执行情况的,将转为一长期债务,申请人知道其名下有财产时,可随时通知法院去执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后法人不履行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对法院行政裁定强制执行不服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
会被强制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是孕妇的,法院是可以执行孕妇财产的,怀孕不是免除强制执行的理由。但是不能执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对被执行人有以下这些强制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 (5)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
如果被执行人的工资被冻结,对于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部分,不能强制执行;如果除生活必须费用外,还有剩余的,则剩余部分的工资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唯一住房会不会被强制执行视情况而定: 1.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2.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3.执行依据生效后,
知道是否被强制执行的方法: 1、查看自己的银行存款是否被冻结; 2、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打电话或亲自到所属法院执行局查询情况; 4、查询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和限制高消费名单; 5、到案件所属法院的官网查询等。
没有财产的中止执行,等其有财产的时候再执行。并不是就不执行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