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但房屋仅发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未办理过户登记导致房屋存在产权障碍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没有登记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买卖合同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即可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生效,且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会影响物权变动。
合同是有效的,物权登记是物的所有权证明,是一种物权。但是合同本身是一种债权,只要双方满足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合同就会生效,但是不会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要想获得物的所有权,必须到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买卖合同有效。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只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作出的真实意思表述,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即是有效的。
房屋抵押权未登记无效。抵押房屋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由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的设立无效。
房屋买卖未办登记,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是有效的。 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