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7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调解。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申请劳动仲裁。也就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3.诉讼解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
进行医疗事故调解首先请求医疗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医疗调解委员会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但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最高额度各地不同。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解决方式如下: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一、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二、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家属通过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即定性)和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之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三、诉讼解决。所谓
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民事责任争议解决途径有同医院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的话,那么双方可以制定调解协议书,并且签署双方姓名。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一致的话,或者是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行为主体上看,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以及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过失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必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
(1)诉前准备,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 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
医疗事故能和解解决。共同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是司法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事的主体可以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解决自己的民事权利,所以患者及医疗机构双方可以在国家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对医疗事故的赔偿等责任的争议一起用协商的方式进行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