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7
关于医疗事故损害的分类,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别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
客运交通事故有这样几种类型:1.机动车内的原因造成的乘客人身伤害;2.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挂撞导致的事故;3.为躲避而引发路人人身伤亡的事故;4.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或其乘坐人间的交通事故;5.外来物造成车内乘客伤害。
一般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
医疗纠纷分为两类: 一是医疗事故纠纷; 二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纠纷是指因医患双方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而发生的民事
医疗损害责任有三种: 1、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未尽诊疗义务的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
事故风险种类主要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20个类别。
医疗责任事故不包括以下情形: 1、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2、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且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的刑罚,但主刑不是必须适用的。主刑由轻到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是指既能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的一种刑罚。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方面有:第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二,误工费。第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第四,交通费。第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第六,丧葬费、被扶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