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7
我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所承担的一般都是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情节恶劣,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具体有: 1、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是不是存在医疗事故,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 2、确认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 3、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4、当事人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证据: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分级种类如下:一级乙等医疗损害到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分别对应一至十级的伤残等级: 1、一级乙等对应一级伤残; 2、二级甲等对应二级伤残; 3、二级乙等对应三级伤残; 4、二级丙等对应四级伤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的不同,我国医疗事故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第一种,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第二种,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分级种类如下:一级乙等医疗损害到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分别对应一至十级的伤残等级: 1、一级乙等对应一级伤残; 2、二级甲等对应二级伤残; 3、二级乙等对应三级伤残; 4、二级丙等对应四级伤
交通事故责任的类型包括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对于这些责任的划分,需要由交警部门依据事故的情况进行合理划分,除此之外,其余的划分一般都不具备效力。
下列六种状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医疗意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和患者。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医务人员根据情节,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的种类有: (一)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 (二)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即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 (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构成犯罪的,要负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即甲等、重度残疾的即乙等;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包括甲、乙、丙、丁四等;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
医疗事故罪主要表现的方面是: 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 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 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 4、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 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