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有效期限,是债权人与担保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债权人与担保人约定的期限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就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
1、抵押担保。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作为抵押。自住住房抵押方式担保,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由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抵押登记。 2、质押担保。借款人可以用国债、银行存单等住房公积金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贷款时,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借贷担保人的有效期双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
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借款人不能免责。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还款责任的范围内向借款人追偿,享有贷款人对借款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贷款人的合法利益。
给别人担保对自己公积金贷款是有一定影响的。如果还款人没有及时还款,担保人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因此为别人担保会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和个人资产负债率,个人资产负债率过高,会导致无法贷款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
共同借款人不是担保人,两者应当有所区别。共同借款人处于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因此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所有共同借款人主张债权;而担保人属于保证人的法律地位,是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而提供的保证。只有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
担保人要起诉借款人贷款诈骗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借款人涉嫌诈骗犯罪的,则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