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以下区别:两者的适用对象不一样。限制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而终身监禁的主要适用对象是贪污犯、受贿
限制减刑是指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有可能会被判处限制减刑。终身监禁就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
刑法中有终身监禁的相关规定,但是但适用范围上非常狭窄,只有贪污、受贿中规定了终身监禁,而且是刑罚被判处死缓的同时可以同时决定对罪犯适用终身监禁。人民法院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依据的是行为人被判处死缓之前的表现,即“犯罪情节等情况”,而不是依据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方式为: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
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是仅次于死刑立即执行的严厉刑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
死缓和无期徒刑的区别为: 1.刑罚的变更不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而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减刑标准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 2.考验期限的计算不同。
终身监禁申请减刑方式: 1、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需要组成合议庭,对犯罪分子进行审查; 3、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应当裁定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也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 3、期限不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 2、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
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也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 2、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3、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在监狱或其它场所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4、执行期间的待遇不同。有期徒
在我国法律中,拘役和有期徒刑都属于强制剥夺犯罪分子的自身自由。其区别在于:拘役是用来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而有期徒刑既可以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也可以处罚较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场地是在公安机关,而有期徒刑的场地是在监狱。拘役的期
根据法律规定,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刑法关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