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代位继承后是可以再转继承的。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
不是。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作为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范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
转继承后能代位继承。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最大的区别在于,转继承中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后,转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其继承的是继承人的财产。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前,代位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其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财产。 《民
转继承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的,可以代位继承。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最大的区别在于,转继承中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后,转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其继承的是继承人的财产。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前,代位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其继承的是
不适用代位继承, 1、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遗赠只适用于遗嘱继承。 2、代位继承中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或晚辈直系血亲,而遗赠只适用于非法定继承人之间。
转继承后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死亡,产生第一次继承,其后被转继承人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产生了第二次继承,第二次继承即为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
发生转继承之后,一般不存在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无法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后是可以再转继承的。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
代位继承是能够由依法具有代位继承权的人自愿放弃的。但放弃代位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遗嘱继承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
代位继承人只能限于下列人员: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只能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只能限于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代位继承不能适用遗嘱继承,因为其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能继承的只能是他父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只有在法定继承中
代位继承是可以放弃继承的,但是应该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