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时效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行政复议时效的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
行政复议时效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
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时效为60天。《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
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十五日。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但是当事人不服的,则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则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
行政复议的时效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一般要在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救济其合法权益。
不动产行政复议期限:申请人知道该行为后的60天内提出,一般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拆迁的行政复议时效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拆迁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