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管辖权异议是有时间限制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
管辖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结合实践,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和管辖异议难以操作。
乱提管辖权异议罚款一般是没有的,对乱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不能进行处罚,但是如果当事人提出管辖权的异议不成立的情况,法院可以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当事人提出异议法院需要进行审查。
约定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见: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发生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如下: 1、在因某些原因而发生了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但在起诉前需要确定管辖法院。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