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能撤诉。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在侦查阶段,办案警察泄露案情,属于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在侦办过程中是需要绝对保密的,是除了经办人员以及主管领导以外,不能向任何人透露案情的。
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律师不可以查阅案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也就是说,律师只能在起诉阶段查阅案件材料,在侦查阶段不可以进行查阅,只能按照相关规定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或
案件在侦查阶段不是立案,但立案程序是侦查程序启动前提。一般认为,所谓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
侦查阶段律师不可以阅卷。 侦查阶段还没有卷宗生成,律师是无权也没办法阅卷的,也就谈不上违规。案件需要到审查起诉阶段生成卷宗,这时律师是有权利阅卷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公安机关侦查
1、可以。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 2、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应设置律师接待室,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
1、可以。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 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除了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起诉意见书复印件。3、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除
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一般都是是先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并侦查取得犯罪证据后,由侦查机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案件仍应该由侦查机关进一步进行侦查取证,经侦查终结,并由侦查机关向检察正式移送起诉后,侦查阶段才算结束,案件进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现分为两类: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
公安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的事情如下: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 4、如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的意思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其中涉及财产的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