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民事诉讼的标的诉讼费的收取标准为:财产案件,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
⑴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⑵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
抗诉要不要交诉讼费,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的刑事诉讼,当事人是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的; 2、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纳诉讼费的标准需参照民事诉讼费用标准。 民事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
解散公司诉讼费缴纳标准按照一般财产案件诉讼费缴纳标准一致,即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
在法院立案前调解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但如果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如果在法院立案后调解结案的,法院会减半收取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减半收取。庭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且需要法院出具调解裁定书的,诉讼费用减半,已经交纳的,法院会依法退还。 在法院立案前就已经调解结案,是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的。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4、被告提起反诉、
撤回起诉的,诉讼费应当按照案件的标准进行收取。民事案件的原告去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不同的案件类型有不同标准,原告必须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受诉的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立案之后,在宣判前,原告向人民法院撤回
民事诉讼撤诉流程如下:1、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2、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诉讼费用的交纳标准依据案件性质不同而不同。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用每件10元,一般行政案件诉讼费用每件50元,商标、专利、海事等行政案件每件100元,民事案件诉讼费用标准又依据财产案件与非财产案件划分。诉讼费用在起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