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经济适用房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是否具有当地户口; 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以及家庭情况,如家庭人口、收入水平、生活状况、主要收入来源等; 3、申请人家庭的居住情况; 4、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理由与事实; 5、申请日期。
经济适用房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房改房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是:主房土地出让金=(同地段住房评估单价-房改房单价)×面积×50%;附房土地出让金=(同地段住房附房评估单价-房改房附房单价)×面积。
如果是成本价房改房,它的土地出让金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进行缴纳,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其中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如下: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可
只有符合以下的3个条件,那么申请人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1、申请人必须要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必须要符合市或者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3、申请人的家庭不可以拥有住房,或者现在所居住的房子面积必须要低于市或者县政
土地出让金按下列计算方法计算缴纳: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离职补偿金是劳动法规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二)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申请人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继承规定如下:1、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后,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可申请办理该经济适用房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经济适用房已经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人中部分或全部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可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