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经济适用房一年能交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百分之三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就是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五年才能交易,
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乘70%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继承规定如下: 1、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后,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可申请办理该经济适用房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经济适用房已经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人中部分或全部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可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
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证的关系是: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依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进行续期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上上述方式
关于解决经济适用住房历史遗留问题的规定是: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税凭证或所有权证满5年上市交易时,应当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时不再提供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
该房的土地出让金依照房屋交易价或评估价的2%计算。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收取;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的40%收取,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收取;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收取。
具备下列条件即可去申请申请经济适用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不低于成交价40%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全部地价40%计算;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有异议的按土地估价机构评估价的40%计算。
卖方交纳:①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①契税:普通住宅按销售价的1.5%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300000元,则契税标准为300000元X1.5%4500元普通住宅按照销售价的3%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
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有: 1、卖方交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2、买方交纳: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缴纳。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缴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经济适用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或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申请人家庭没有住房或者现所居住的房子面积低于市或县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经济适用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或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申请人家庭没有住房或者现所居住的房子面积低于市或县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