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普通合伙人的退伙方式有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以及因为被除名而退伙。退伙时,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在企业中造成损失的,可以相应扣除应当赔偿的数额。
在我国若是想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合伙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除名退伙: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管理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异议权和撤销权;根据合伙企业财产权利内容的不同享有共有权或共用权;利益分配权;其他。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义务:对合伙企业忠实;企业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约定
区别主要是: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伙人须得在2人以上。职工以及其他人数并没有限制。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合伙人义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有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的义务;普通合伙人不能从事竞业禁止活动,不得以牺牲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为代价,谋取个人利益;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其他义务。
(1)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掌握着有限合伙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各种权利,而有限合伙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而仅仅享有法定的权利和以协议的形式取得部分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享有的主要权利包括: (一)参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