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31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 1、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犯罪主体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了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4、在主观方面表现
私分罚没财物罪构成条件是: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该罪的主体是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4、在主观方面表现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即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侵害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主体是法人单位或者非法人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判刑是,如果数额较大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则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成立条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1、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2、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3、客观上具私分
1、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2、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3、客观上具私分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截留私分罚没财物,是对其公职行为廉洁性的严重侵犯,同时也侵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关系。罚没财物,包括 (1)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追缴,没收的违法犯罪所得的
1、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2、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3、客观上具私分
私分罚没财物罪需要的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
1、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2、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3、客观上具私分
1、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2、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3、客观上具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