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1、申请。 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3、审理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劳动者申请执行,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且有执行内容; (2)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义务; (3)必须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提出申请; (4)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执行。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在行政复议期间继续执行。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拘留仍要执行。
征税行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
民事案件的申诉状只能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提交申诉状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法院才会受理:应当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认为原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的具体申请行为进行合法审查、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如果有以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予以维持的决定;要求被申请人限期履行的决定;撤销、变更的决定;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以及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等。
一、工伤中的行政复议,是指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费率不服,协议医疗鉴定和辅助机构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履行协议,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行政复议范围的内容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