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灭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
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护理费按照支付;其他。
职业病评定六级,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就是职业病。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工伤鉴定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员工医疗结束或医疗期满之后,由所在地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员工的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工伤鉴定一般范围包括:劳动能力的鉴定,停工留薪期的鉴定确认,护理等级的鉴定,伤残辅助器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满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值得注意的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人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
(1)单肢瘫(肌力4级)。 (2)颅盖骨缺损625px2以上。 (3)轻度外伤性癫痫。 (4)脑组织疻发切除术。 (5)颅内异物经手术治疗。 (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痹。 (7)轻度尿崩症。 (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根据受损害以及恢复情况不同,分为一到十级,具体如下: 5.1一级 5.1.1定级原则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2二级 5.2.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工伤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职工所受伤害是否是工伤的问题,其认定结论可能是工伤或视同工伤,还有可能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几种情形。 据此,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不是同一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其显著的区别在于两者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是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
工伤鉴定去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对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的重新评估,省级评估委员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