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交通事故保险赔误工费,误工费属于保险理赔的范围。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交通事故70岁是否有误工费,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发生交通事故70岁一般就没有误工费了,因为70岁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 2、除非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的可以要求误工费的赔偿。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之后去上班了的,即不再可以对误工费进行索赔,因其没有对工作收入造成影响。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离婚损害按照如下标准索赔: 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物质损失为标准,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目的、方式、场合、后果、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计算的具体数额为标准。 且前述赔偿一般由离婚无过错方向过错方主张。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要求车辆误工费不一定合理。 因为事故如果造成营运车辆停运,营运车主要求责任方按比例赔偿停运损失还在合理范围内。如果车辆非营运性质,则不存在误工或停运损失,要求不合理。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那么,没有明确规定要受年龄限制。 所以,虽然交通事故时受害人已经退休,但是仍继续参加工作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时,是可以主张误工费损失的。 而计算误工费时,一般是根据以下规定支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只要确有损失就是合理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在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交通事故住院误工费主张是合理的。误工费的赔偿规定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
下列情况可以要求补充鉴定: 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3、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4、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交通事故报警需不需要拖车,需视情况而定: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就不需要拖车; (2)如果出现车辆不能移动的、严重堵塞交通等情况,则必须要拖车。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