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工伤待遇的主要内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
有关工伤待遇的法律法规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关于工伤医疗费用项目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关于伤残职工辅助器具需费用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关于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关于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的规定; 第三
它是指支付给一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达到生活护理等级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都是按月发的。按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应每年调整一次。
工伤人员可以享受的待遇是:职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
教师受到工伤后退休的,享有下列待遇: 1、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确定; 2、伤残津贴,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确定;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包括:劳动者的工伤已经康复的;劳动者死亡、失踪,改为享有死工亡待遇的;其他。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
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的待遇,工伤人员离职时可以得到以下两种补偿: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
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十级伤残享受的待遇,职工因工伤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二)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