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但是如果轮流抚养会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无论离婚后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父母双方都还具有教育、抚养子女
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夫妻结婚后一般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结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
共债共签,当然能够实现,而且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和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我国法院首先考虑的就是共债共签原则。共债共签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也没有取得一方事后承认,这时候这项债务就不能属于夫
事后追认就是指的夫妻之中的另外一方,在夫妻一方已经以个人的名义借款之后,表示愿意与夫妻一方将上述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愿意共同偿还的意思表示。只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会被认为是对债务进行了事后追认。具体的比如说在电话微信中承认是夫妻共同举债的事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首先是夫妻双方的约定进行认定,没有约定则根据《民法典》里规定的情况进行认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哪些债务是属于个人的,但如果相对人不知道该夫妻的约定,则不能够对抗相对人,即相对人对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进行债务索要的时候,夫妻
并不是结婚之后买的房屋就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讨论。就要看房屋款项支付时间、房屋款项的资金来源,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等等因素。在以下情况之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一,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无论
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虽然是婚前所欠的债务,但是在婚后该笔债务用于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的。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第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但是该笔债务
房产证共同共有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夫妻之间,这时候债务如何处理,要看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只能对一方的财产主张权利,而不能对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主张权利;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共同承担,所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具体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共同生活债务主要包括: 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
夫妻分居两年能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调解无效,认为男女双方之间的感情无法挽回的,应准予离婚。适用时需要注意以下的两点: 1、不是一定要分居满两年才能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判决离婚,分居不满两年或没有分居,但是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且双方对其所持有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关于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另外,如果是双方的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赠与子女